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等文件精神,深化“三教”改革,夯实“三全”育人,扎实推进我校实践基地建设,为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做准备。现开展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结题验收对象
(一)2017、2020、2021年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17、2019年校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三、 结项验收要求
(一)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结项验收要求:基本指标须达到省高职教育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条件(附件3),同时不低于申报书所述预期成果。
(二)校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项验收要求:基本指标达到省高职教育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条件(附件4),同时不低于申报书所述预期成果。
(三)2017年立项的项目采取“应结尽结”原则,不能按时结提的项目将予以撤项。2019、2020、2021年立项项目如不能如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延期时长为一年),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予以撤项。
三、验收材料提交
(一)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8日前将立项项目录入“智慧广生态-科研与校企合作管理系统”(方法参考附件6)。学校审核通过后(5月12日后),不能按时结提的项目,需在“附件”中上传变更申请表;可以结题的项目请在系统中申请结题,并上传如下材料至“附件”:
1.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验收材料包括《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7)和相关佐证材料;
2. 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验收材料包括《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8)和相关佐证材料;
3. 汇总表(附件9)。
(二)截止至2023年6月12日,既不申请结题也不上传延期申请的项目将予以撤项。
联系人:陈聪,电话:13450258219 。
附件:
1.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名单
2.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名单
3. 省高职教育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条件
4. 省高职教育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条件
5.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
6. 关于启用学校“科研与校企合作管理系统”的通知
7.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验收申请表
8.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结项申请书
9. 汇总表
关于开展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附件包.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