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的通知

粤生态职院〔2023138

 

 

关于印发《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已经学校2023年113日第23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3118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20〕8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策〔2021〕5号)等要求,为健全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特制定本清单及办法。

 

第二章  法律风险清单

 

第二条 根据学校实际和法治建设经验,学校日常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类型包括行政事务风险、知识产权风险、肖像权名誉权风险、人身侵害风险、合同管理风险、资产经营与处置风险、刑事风险等,具体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时对学校的影响大小确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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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法律风险处置办法

 

第三条 行政事务风险

1.加强学校学生事务管理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建设。以上位法为根本依据,确保学生事务管理规章制度合法合规,制定并完善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做好规章制度公示工作,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

2.建立校内规章制度合法性的审查机制。通过对校内管理相关规定的把关与审查,及时调整、修改甚至撤销不合理的规范,真正实现校内规范的合法性与适用性,加强行政事务处理程序合规性的审查。

3.建立健全学校师生权益保护机制,制定并完善投诉和申诉制度,为学校法治管理提供组织保障。负责申诉申请受理、日常管理维权咨询、法律援助等工作。在法律风险酝酿的前期阶段及时有效介入,将纠纷解决于初始阶段,确保申诉权利实现的高效透明。

4.构建参与式的学生事务管理模式。学校可以利用网络载体,凭借线上线下并进的传统文化大讲堂、网络安全教育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

第四条 知识产权风险

1.完善学校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知识产权工作的具体规划和保护规定。实行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制度;依托科研处负责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签订的知识产权合同进行审核和管理。

2.以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由学校及教职员工和学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学校有处理权的,应责令其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学校无处理权的,应提请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学校教学、科研、创作以及成果的申报、评审、鉴定、产业化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优惠待遇或者奖励的,学校应当责令改正,要求其退还非法所得,取消其获得的优惠待遇和奖励。

4.泄漏学校的保密作品内容,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许可使用学校法人作品或者教职工职务作品的,或造成学校资产流失和损失的,由学校或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及时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条 肖像权及名誉权风险

1.加强教职工法律风险意识,使教职工了解肖像权和名誉权的含义以及相关权利的边界,在日常教学活动中,防止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

2.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不随意公布相关人员信息,不侵犯相关人员的隐私,保护相关人员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

3.学校日常活动中,演出作品应当保证内容符合事实,不损害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且要确保得到肖像权人的授权许可,不侵犯他人肖像权。

第六条 人身侵害风险

1.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校舍、围墙、栏杆、教具、教学设施、厕所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防止学生翻墙、在操场开展体育活动和上厕所时发生因墙体倒塌、体育器材损坏等造成意外事故。

2.重视食品安全,严格监督学校食堂及校外餐饮经销商的食材安全,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3.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优化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实战演练,整合力量资源,强化联动响应,细化处置流程,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校园安全事故,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高效应对、妥善处置。

4.选聘教职工过程中,充分背调,注意其是否患有不适合担任教职的疾病(如精神病、传染病等),是否曾因刑事犯罪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受过法律追究。聘用专职门卫和保安员时的要求应更加严格,相关人员应配备相应的护卫器械。进一步规范保卫队伍日常教育和考核评价,加强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的培训。

5.推进校园安防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建立健全校园安防预警平台,进一步规范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提升校园安防系统水平。

6.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和心理教育,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七条 合同管理风险

1.通过法律知识培训、法律讲座等多种活动形式提高学校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尽可能地规避合同中会出现的法律风险;

2.规范学校合同格式文本,根据学校所涉及各类合同的具体特点,从合同类型上全面把握,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制定学校所适用的合同范本。推进合同文本标准化、完善化,并积极推行合同范本的广泛适用。

3.建立合同法律审查制度及纠纷处理机制。在签署合同之前,由法律专业人员对合同进行审查,出具法律审查意见建议,以确保合同条款不违反法律法规及校内各项规章制度;发生合同纠纷时,由学校法律顾问负责协助各方收集证据,相关部门配合法律顾问,提供与争议有关的文件、记+录和通信等证据材料。

4.采取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实行“谁签署谁监督”,明确负责监督合同履行的主体及具体责任,定期追踪合同履行的进度以及履约情况,确保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要求履行责任,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

5.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监控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办法、合同审查会签、授权委托、合同专用章、合同台账、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审查及信用管理、合同档案等管理制度。

6.加大学校合同管理执行和监管力度。通过制度的制约、惩罚来规范合同管理的各个细节,并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来保障合同管理制度实行的效果;学校应对合同管理人员制定一套严格的惩罚制度,在监督合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并处罚。

第八条 资产经营与处置风险

1.规范学校国有资产对外出租出借流程。严格执行学校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实施办法,加强出租出借审核和管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程序办理报批。

2.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学校国有资产的处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第九条 刑事风险

1.建立相应的刑事犯罪防范机制,加强对学校日常事务的监督,尽可能避免刑事法律风险;建立完善问责处理机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加强师生法制观念建设。防止出现教师教学过程的暴力行为、以及青少年学生的施暴行为。防止校园暴力事件升级为重大人身伤害性质的刑事犯罪,当事件发生时,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建立完善的问责处理机制。

3.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及财政信息公开,提升校内监督水平,加大学校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和准确度,全面预防、遏制职务犯罪。

第十条 涉外风险

1.加强涉外保密管理。学校应当将保密工作与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相结合,建立一套保密工作责任体系,从“学校职能部门——二级学院——个人”,明确各类保密事项的归口管理责任人,签署保密责任书或承诺书。如发生泄密事件,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上报,积极补救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2.细化合作协议中中外合作办学者的权责,同时扩大监管主体,赋予受教育者、相关的社会组织等主体以评价、监督的权利。注意把涉密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的项目纳入涉密项目管理体系中进行规范,遵循安全至上的原则,加强对参与涉密项目的境外人员及设备的管理。

第十一条 其他风险

1.增强保密意识。严格落实各级保密工作责任,学校保密岗执行AB岗制度,签署保密工作责任书。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除开展常规的保密宣传教育外,可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参观保密教育基地等形式。明确保密范围,知晓保密手段,知晓惩罚措施和问责制度,强化保密责任。

2.高度重视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完善线上线下舆情监管机制和重大时间节点网络舆情24小时值班制,确定领导干部专人负责,充实师生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着重加强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启动舆情应急预案。把信访工作作为化解舆情风险的重要抓手,在关键时间节点发布舆情提示。

3.加强信息保护。提高教职工及学生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加强校园网络保护层级及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做好权限维护。明确学校分类平台数据管理责任人,依法追究故意泄露学校数据人员的责任。各类平台建设合同中需包含信息保密条款。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本清单所涉及的风险点由对应的各职能部门具体落实。

第十三条 本清单所涉及的风险点及处置办法将根据学校办学实际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会后调整。

第十四条 本办法法治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