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各二级学院:
为了激励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营造创先争优的学习环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充分发挥典型引路、榜样育人的作用,现拟开展学风优良班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1.学风优良班集体
2.优秀个人: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对象
1.学风优良班集体:所有高职班级
2.优秀个人(包括三好学生、三好标兵、优秀学生干部等):所有高职学生(包括高职扩招、专业学院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学风优良班集体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关心时事政治,班风正,团风好,集体荣誉感强;
2.举止文明,遵纪守法。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班级学生未受学院纪律处分;
3.学风浓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学习成绩好,评选学年满足以下条件:
(1)班级同学学习成绩良好。本学年度班级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且按平均分数排名系部前40%,课程不及格率低于30%,班团干部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现象;
不及格率=不及格人次/(参加考试人数×考核门数)
(2)考勤制度健全,考勤记录完整,本学年全班学生全勤率在80%以上(计算方法:全勤率=全勤人数/班级总人数;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下的算全勤),课堂秩序良好、无扰乱课堂秩序、无考试作弊行为;
(3)A、B级等英语等级考试通过人数占全班人数比例在系部排名前40%(一年级除外)。
4.班级学生积极参加各种技能竞赛、学术比赛、知识讲座、学术活动等,出勤率达90%以上(以系部数据为准);
5.毕业班秋季学期要求实习参与率100%,成绩以实习成绩为准,不统计出勤率,新生班级以秋季学期数据为准。
(二)三好学生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
3.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艺活动、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热心为同学服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参加学院组织的大学生体质测试并达到70分及以上(免测学生要求体育课程成绩80分及以上);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和平均绩点成绩年度平均排名在全班前20%,各门课程成绩无挂科且平均分数80分以上;
6.思想品德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
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或获奖资格:
1.受到通报批评或受到警告等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有旷课现象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
3.有考试作弊者;
4.有扰乱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及其它有违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者;
5.其它不具备评选或获奖资格的情况。
(三)三好标兵
1.从事迹突出、影响较大的“三好学生”推荐名单中选出,具备“三好学生”评选条件的1、2、3、4、5、6项各条;
2.评选年度综合测评成绩和绩点成绩排名每学期均在本班前10%,各门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
3.同等条件下在以下某方面表现突出者优先:
(1)年度平均绩点较高者;
(2)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干部;
(3)好人好事实绩突出,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者;
(4)在市级以上各类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者。
(四)优秀学生干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热爱所学专业;
3.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艺活动、关心集
体、乐于助人、热心为同学服务;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评选年度各门课程成绩无挂科,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且综合测评和学分绩点排名均在班级前30%;
6.评选年度内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对工作认真负责,工作表现突出,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带领和组织同学开展各种集体活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评选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或获奖资格:
(1) 受到通报批评或受到警告等纪律处分尚未解除者;
(2) 有旷课现象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者;
(3) 有考试作弊者;
(4) 有扰乱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及其它有违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者;
(5) 其它不具备评选或获奖资格的情况。
四、名额要求
(一)学风优良班集体
“学风优良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二级学院班级总数的30%。
(二)优秀个人
优秀个人不限名额,符合条件的同学都可申请。
五、评选程序
(一)学风优良班集体
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班级申报,经二级学院充分讨论,推选出候选学风优良班级,并填写申请表(附件1),并签署意见,公示3个工作日。
学风优良班集体申报材料如下:
1.“学风优良班集体”申请表(附件1);
2.总结材料(按评选条件总结,不少于800字);
3.佐证材料(按总结材料提供佐证交二级学院审核)。
(二)优秀个人
1.成立评奖评优小组。各二级学院成立2022年二级学院学生奖助工作小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担任,成员由辅导员和班主任组成,名单(表格见附件1)交学生工作部,班级要成立班级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担任组长,名单由二级学院部备案。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对照申请条件,向班级评奖评优小组提出申请,上交附件3和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佐证材料包括:学期成绩单、学期综合测评排名等。
3.民主评议。班级组织召开民主评议班会,对照条件严格审核,对于符合条件的同学要通过民主投票的方式推荐学生,2/3以上同学表决通过方可推荐,名单需当场公布,保证公平、公正、公开,并接受全体同学的监督,提供班会照片3-5张,由二级学院备案,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及附件4-6汇总表交二级学院。
4.二级学院审核公示。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核学生成绩、考勤和违纪情况,重点注意学生不及格现象,有旷课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取消评选或获奖资格,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
5.学工部审核通过后公示5个工作日。
六、奖励方式
(一)学风优良班集体
凡被评为“学风优良班集体”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励300元班级活动经费用于班级学风建设。
(二)优秀个人
由学校发文表彰,填写相应的登记表归入档案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主席、各班班长、团支书等组成的评选领导组,负责本学院的评选工作。
2.新生班级以秋季学期数据为准,毕业班级秋季学期以实习数据为准,其他年级以2022年一整年数据为准。
3.高职扩招的学生在评选优秀个人时,可不考虑综合测评、体育课和体测的成绩。
4.各二级学院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广泛听取任课教师、学生的意见,做到评选名额公开、评选办法公开、评选结果公开(各二级学院评选结果要在本学院公示三天),切实保证评优表彰结果的客观公正。
5.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3年4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交学生工作部黄老师处(办公楼104),电子版发STYXSGZB@163.com。
(一)学风优良班集体
纸质材料:附件1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总结材料。
电子材料:附件1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总结材料。
(二)优秀个人
纸质材料:附件3学生申请表纸质版,附件4-6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电子材料:附件2,学生申请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附件4-6。
附件:1.2022年度学风优良班集体申请表 https://kdocs.cn/l/cr5BlcsM5MHa
2.2022年学生奖助工作小组名单表 https://kdocs.cn/l/cpk0KexbFn7Q
3.2022年XXXX奖项申请表 https://kdocs.cn/l/ckaZDOSffIf9
4.2022年“三好学生”推荐名单表 https://kdocs.cn/l/cg3uLQjbSHdh
5.2022年“三好标兵”推荐名单表 https://kdocs.cn/l/cg3uLQjbSHdh
6.2022年“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表 https://kdocs.cn/l/cg3uLQjbSHdh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