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3-28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5号)的要求,现就我校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范围。除实施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定点采购等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和由集中采购机构统一组织的批量集中采购外,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意向。

二、公开内容。采购意向公开应当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采购项目实际采购需求、预算金额和执行时间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三、公开时间。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应当尽量提前,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校属各单位要根据文件要求,加强采购活动的计划性,把握采购时间节点,确保按要求及时、全面公开采购意向。

在实施过程中如有不清楚之处,请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7033962


附件:1.《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

2.《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采购〔2020〕5号)

3.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参考文本




招投标与采购中心

2021年3月28日



撰稿人: 审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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