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中职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评前补充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06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预通知》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中职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资格审查小组2023年2月6日会议决议,现补充张祥军职称评审评前公示(详见附件1)。

公示时间: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2月10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纪检室或人力资源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纪检室联系方式:李老师,020-88521659;

人力资源部联系方式:贾老师,020-87029025;

信访邮箱:gstdzb@163.com。

 

附件1:张祥军业绩材料.doc


                                         人力资源部

2023年2月6日


撰稿人: 审稿人:
上一篇:关于2022年第8次补充公开招聘工作拟聘人员的公示
下一篇:2021年度中职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