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2023年第1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3-10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其前身是创建于1953年的首批国家级重点中专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2021年7月,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与广东省海洋工程职业技术学校实施集团办学。学校现有天河校区、海珠校区两个校区,天河校区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广汕一路297号,地铁上盖,毗邻华南植物园;海珠校区位于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15号,交通便捷,与广东财经大学一墙之隔。学校主要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学历教育;开展生态及相关行业的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开展国内外校际学术交流和教育科研合作。

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学校面向社会引进专业带头人3-5名、高技能人才2-3名、优秀博士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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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党纪、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党纪、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三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二、相关待遇

1.按上级政策办理进入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关系;

2.按照事业单位编制相应等级发放工资;

3.提供国内访学、进修及培训机会,符合职称评审条件者,可申报职称评审;

4.年度免费体检;

5.按学校规定购买六险二金,发放工会福利等;

6.A、B二类人才待遇包括但不限于1-5项条件,相关资助采用“一事一议”方式,具体面议。

三、招聘安排

(一)A、B二类高层次人才长期招聘。详情可随时致电我校人力资源部咨询。学校接收到应聘材料后,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人员,邀请其来校参加考核。

(二)C类人才按照发布的招聘计划招聘,招满为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满为止。

2.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请下载填写《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并与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港澳、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等相关扫描件发至邮箱:gdstyrsb_zp@163.com,邮件请以“姓名+人才类别+具体应聘专业方向+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方式填写,否则报名无效。

3.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即解除聘用。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请以电话通知为准;

2.参加面试人员在指定时间达到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方式,根据岗位及专业安排,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进行综合考评,包括教育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板书、仪表等;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录用人员。

(三)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录用人员,并通知录用人员体检。

(四)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的则按考生弃权处理。

(六)递补

因以下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按照应聘者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达到录取分数线的考生。

1.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咨询及举报电话

(一)咨询电话:车老师,02087029024;贾老师,02087029025;

(二)举报电话:02088521659;

(三)本公告由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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