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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校企合作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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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04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等文件精神,深化“三教”改革,夯实“三全”育人,扎实推进我校实践基地建设,为申报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做准备。现开展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结题验收对象

(一)2017、2020、2021年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2017、2019年校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三、 结项验收要求

(一)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结项验收要求基本指标须达到省高职教育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条件(附件3),同时不低于申报书所述预期成果

校级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项验收要求基本指标达到省高职教育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条件(附件4),同时不低于申报书所述预期成果

()2017年立项的项目采取“应结尽结”原则,不能按时结提的项目将予以撤项。2019、2020、2021年立项项目不能如期结题,项目负责人需提交《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5)(延期时长为一年),未提交延期结题申请的项目予以撤项。

、验收材料提交

项目负责人请于5月8日前将立项项目录入“智慧广生态-科研与校企合作管理系统”(方法参考附件6)。学校审核通过后(5月12日后),不能按时结提的项目,需在“附件”中上传变更申请表;可以结题的项目在系统中申请结题,并上传如下材料至“附件”:

1.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验收材料包括《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附件7和相关佐证材料

2. 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验收材料包括《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项验收报告书》附件8和相关佐证材料

3. 汇总表(附件9)

截止至2023年6月12日,既不申请结题也不上传延期申请的项目将予以撤项。

联系人:陈聪,电话:13450258219

 

附件:

1.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项目名单

2.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名单

3. 省高职教育校外实践教学示范基地认定条件

4. 省高职教育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认定条件

5.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项目信息变更申请表

6. 关于启用学校“科研与校企合作管理系统”的通知

7.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验收申请表

8.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结项申请书

        9. 汇总表

关于开展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校级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附件包.zip


(撰稿人:   审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