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高校信息公开工作,扩大社会监督,提高教育工作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我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10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高等学校信息,促进高等学校依法治校,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022/10
部内各司局: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高公开实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和《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17〕24号)有关部署,我部编制了《教育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2/06
各部门、 二级学院: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已经学校2022 年5月20日第 8次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
2020/10
(2007年4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 201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法治政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制定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