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生单项奖评定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 2016-09-13
学生单项奖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较好,于某一方面成绩突出者。
第一条 单项奖的种类、申请条件
(一)学习进步奖
学习进步快,成绩有明显提高(学期学习成绩在本班名次提高10名以上者),或者学习成绩排名在全班前10%。
(二)创新创业奖
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在省级以上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奖、或在院外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的。
(三)突出贡献奖
在由省级以上政府或教育系统举办的体育、文艺等各项竞赛中获优秀奖以上者。团体赛参照个人赛情况酌情处理。
(四)英语、计算机单项奖
通过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计算机二级以上考试的。
第二条 对获得单项奖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第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四条 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