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校风、学风建设,创造一个有利于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习、生活环境,现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在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学生班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一条 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维护宪法确定的根本制度和国家利益,维护学校稳定。全班学生在班干部的带领下,勤奋学习,团结互助,文明礼貌,形成人人积极进取、要求进步的良好班风。
(二)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氛围浓,学习成绩好。
1.全班同学学习成绩好。在该学年度内,全班同学的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每科平均不及格率少于5%。英语二级、计算机一级通过率在全校平均水平以上。
不合格率=不合格人次数/(参加考试人数×考核门数)
2.有健全的考勤制度,有完整的考勤记录,一学年全班学生全勤率在90%以上,课堂秩序良好,基本做到“五无”、“三按时”:上课无迟到早退、无旷课、无扰乱课堂秩序、无抄袭作业、无考试作弊行为,考试作弊一票否决;按时到校报到注册,按时完成各阶段的学习任务,按时参加考试。积极参加升旗仪式,出勤率达90%以上。
3.积极组织广大同学参加文体活动,要求全体同学参加学校、系(部)组织的体育活动出勤率在90%以上,每学期组织全班文体活动或班集体课余活动不少于二次。全班同学积极参加课外文化活动,并且在各类比赛中获奖人数较多。
4.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术及社会实践活动。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人数不低于80%。
(三)定期搞好宿舍卫生和包干区卫生,卫生评比没有不合格现象,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活动,自觉维护校园秩序。定期做好宿舍及课室保洁,班级所在宿舍卫生良好。
(四)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举止文明,不酗酒、不赌博、不打架、不在公共场合吸烟,没有学生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五)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和睦,关心集体,注意维护班级形象。
(六)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和发挥骨干作用的班、团干部队伍。党员、学生干部以身作则,工作热情高,能团结和带领本班同学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能主动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情况、研究工作。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党员、学生干部没有学习成绩不合格现象。
第二条 评选时间与步骤
(一)先进班集体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与综合测评、奖学金评定工作同步进行,每年9月开学后的前三周为申报时间,评选工作在第四周进行。
(二)各系(部)召开班级工作经验交流会,由各班级小结交流一年来的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由符合评选基本条件的班级向学生工作部写出申报材料,经学生会、团总支充分讨论,推选出候选先进班级,并填写有关登记表,由学生会主席、团总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组成的评选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并签署意见,连同书面总结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公示一周,如无异议,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申报班级需准备以下几方面的评选材料(材料不齐全者不能参加评选):
(一)“先进班集体”申请表。
(二)申报材料(不少于2000字)。
(三)该学年三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该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
第三条 评选比例与奖励办法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各系部班级总数的25%。
(二)凡被评为“先进班集体”的班级,由学校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奖励300元班级活动经费,用于班集体建设和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第四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