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0届中高职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中职部: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在2020届毕业生中挖掘优秀典型,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按《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粤生态职院[2017]53号文)和《广东省林业职业技术学校优秀毕业生评定办法》,拟开展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评选一批优秀毕业生并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2020届全日制中高职毕业生
二、申请资格:
1.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的信用记录;
3.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关心集体、热心公益、乐于奉献、勇于担当、责任感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师生评价较高;
4. 坚持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有关体育锻炼和测试标准。
5.参与2020年新型冠状肺炎抗疫志愿活动的学生提供证明可破格申请。
三、评选条件
(一)高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优良,无违法违纪记录。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关心集体,连续两年被评为“三好标兵”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单项奖”,或者代表学校参加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大赛等获得三等奖以上者。
3. 一、二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班前20%以内,单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
4. 认真完成毕业论文及毕业答辩,在毕业生鉴定、毕业生感恩教育、文明离校等毕业班工作中表现积极,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和带动广大毕业生做到文明、安全离校,第三学年被评为“优秀实习生”。
5. 在读期间配合学院工作,无拖欠学杂费。
(二)中职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优良,一、二年级每学期操行分在100分以上;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关心集体,每学期的平均分在80分以上,积极参加课外实践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在一、二年级至少获得两次校级以上奖学金或“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或者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者;
3. 在第三学年顶岗实习中获“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
4. 有其他突出表现、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取荣誉。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生
1) 在校期间受到“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2) 有一门以上课程补考者;
3) 有拖欠学杂费(含实习费)者。
四、优秀毕业生评审程序及办法
1.系部组织学生对照通知评选条件自主申请,填写附件1-2《2020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并上交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证明材料复印件至各系部审核;
2.各系部认真审核学生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证明材料,按中职不超过本系部参评人数的5%,高职不超过本系部参评人数的3%确定本系部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填写附件3-4《2020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附件1-4加盖公章后交至学生工作部,附件3-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YXSGZB@163.com。
4.学生工作部复核无异议后,公示3天并报院长办公会议讨论最终名单,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提供真实署名的书面意见。
五、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日程
2020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日程
日期 | 完成工作内容 |
各系自定 | 班级将附件1-2推荐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各系部。 |
6月3日前 | 系(部)审核、盖章,报送附件1-4至学生工作部复核。 |
6月8日前 | 学工部复核公示确定最终名单。 |
学生工作部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