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拟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困难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对象
我院全日制大专二年级及以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学费减免的标准
减免额度根据申请者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困难程度确定,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全额减免学费、减免学费3000元、减免学费2000元,最高减免金额每人为6000元。
三、名额分配
表1 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各系名额分配表
序号 | 系部 | 全额减免 | 减免3000 | 减免2000 |
1 | 生态工程系 | 2 | 2 | 1 |
2 | 风景园林系 | 3 | 2 | 1 |
3 | 生态旅游与文化系 | 2 | 2 | 1 |
4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2 | 2 | 1 |
5 | 园艺系 | 2 | 2 | 1 |
6 | 经济贸易系 | 3 | 2 | 1 |
7 | 信息工程系 | 2 | 2 | 1 |
合计 | 16 | 14 | 7 |
注:全额减免最高6000元。
四、学费减免申请条件
(一)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校规校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二) 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本学年学费,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
(三) 生活节俭,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认定为特别困难等级,本学年未享受过学费资助的学生。
五、学费减免申请程序
1.学生提交附件1《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纸质版、电子版以及相关纸质证明材料至本系(部)。
2.各系(部)审核学生提交的材料,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的三方谈话,做好记录并填写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话记录表》,谈话后核实学生情况,核实无误后,填写附件3《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推荐表》,将名单在本系范围内公示3-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本系申请学生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初步确定减免学费及减免等级,并公示3-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系部材料报送要求
附件1《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电子版和纸质版,证明材料纸质版,附件2纸质版,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
七、注意事项
1. 已获得过建档立卡学费减免、少数民族学费资助、应征入伍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学费减免,学费减免每学年仅能减免一次。
2. 学费减免工作名额少,核实工作难度大,请各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把好关,做到精准资助,对于心理障碍不愿意主动申请的学生,可由班主任和辅导员老师代为申请。
3.如果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未被认定为特殊困难等级,但因特殊情况需要申请,请系部提供说明书一份并加盖公章,学工部根据说明书审核,否则申请不予通过。
附件:1. 广东生态工程职业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
2.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谈话记录表;
3. 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推荐表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