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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17

  为构建省基金高质量评审体系,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现面向全省依托单位征集新入库专家,以及开展在库专家的信息更新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入库

(一)入库条件

  申请进入省基金评审专家库的科学技术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正确的意识形态观念,良好的科学素养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诚信记录,能够认真、公正地履行职责。熟悉相关领域的研究发展状况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了解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活动的特点与规律。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70 周岁(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不受年龄限制),接受专家信用管理,具有参与咨询评审活动的意愿及身体条件。

  3.须为省基金依托单位在职或在岗科学技术人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职称),并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基础研究类计划项目(或课题) 子课题(及以上)(国家级项目主要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省部级项目主要指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二)材料上报

  1.申请材料上传操作指引详见附件1。

  2.申报时间:请于4月28日中午12点前完成系统申报


二、在库专家信息更新

(一)更新范围

  所有省基金依托单位截至本通知下发前已在库专家(即专家在阳光政务平台上的状态显示为“已通过审核”)。

(二)更新方式及流程

  1.在库专家根据最新填报系统提示,确认个人信息是否填报完整,对本人所在单位、职称、主持项目情况、所获称号、获奖/论文等进行核对及更新。专家修改手机号、学历等基本信息,点击“保存”即为更新成功;修改职称、技术领域等关键信息,须提交省基金委审核(阳光政务平台流程节点显示“待科技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即为更新成功。

  2.信息更新时间:请已在库专家于4月28日下午5点前完成信息更新并提交。


关于组织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库扩容及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3〕12号) (1).pdf

附件1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评审专家首次入库及信息更新操作指引.pdf


(撰稿人:   审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