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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

Human Resources Department

部门职能

承担学校人事、师资、劳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和服务等工作;承担全校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学校党委教师工作。

1.负责学校岗位设置、岗位竞聘、聘任工作,办理人事调配手续;指导、协助各单位制定岗位职责,做好考核、分配工作和待聘人员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工作。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教师队伍培训,负责师德师风建设和教学团队建设,负责做好专业带头人、教研室主任等的选拔、任用、培养工作,做好骨干教师的引进工作,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

3.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劳动纪律和奖惩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材料的归档和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和使用。

4.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管理和工资调整工作、校内岗位津贴发放工作。

5.负责聘用制教师和职员的招聘,负责为其办理到职、离职手续以及购买社保等各项管理工作。

6.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退休费的调整,做好联系离退职教职工工作。

7.负责人事信息管理,完成各类人事统计报表工作。

8.负责联系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

9.完成上级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